《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6月1日正式施行
《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将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。我州将依据该《规定》,细化网络餐饮平台全链条监管职责,明确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全方位规范外卖餐饮经营秩序。
《规定》明确,网络餐饮平台需全面落实备案即担责、上线即受管、经营即履责的工作要求,将食品安全管理融入平台运营全流程。重点整治平台重佣金收益、轻食品安全,重流量推广、轻品质管控的行业乱象,督促平台当好食品安全“守门员”。针对群众诟病的“幽灵外卖”问题,《规定》要求平台严格落实商家实名登记制度,通过实地核查方式核验商户食品经营资质,确保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完全相符。同时,平台需对接省级市场监管数据系统,对商户资质进行双向核验,信息不符、资质失效的商户一律禁止入网经营,彻底打通监管数据壁垒。与此同时,《规定》建立常态化动态监管机制,要求平台每半年对入驻商家的经营地址、资质证照等信息开展一次全面核验更新,常态化开展实地抽查,将单一的准入审核升级为全生命周期监管,持续保障入网餐饮商户合规经营。
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将以《规定》施行为契机,持续推行餐饮“五净标准、三清行为”,推进食品安全“互联网+AI监管”建设,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转型升级。同时,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,构建全民共治的食品安全新格局,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。
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牛泽刚



